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师庄村一起持续多年的土地租赁纠纷,在迎来终审判决后,执行问题与新的集体资产处置争议交织,引发持续关注。村集体所有的学校土地被反映遭学区未经规范程序出租、第三方未经批准建设,使得该村集体资产保护面临挑战。
2000年7月1日,师某红与师庄村村委会签订《荒地承包合同》,以3000元价格承包村内一块荒地20年。合同明确约定承包期满后土地收回、地上建筑物协商处理,且承包方不得未经批准转租、改变土地原貌。然而,师某红在承包期内未经批准兴建了房屋、厂房等建筑,并被镇政府及后续司法判决认定为未按规划建设的建筑。合同于2020年7月1日到期后,师某红未归还土地也未续签合同。村委会提起诉讼后,法院两审均判决支持村委会诉求,判定师某红支付逾期占用费(按原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并限期返还土地。但判决生效后,师某红至今尚未完成土地交还。
与此同时,师庄村村委会致函源汇区教育局,指出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学校土地,在未经村“两委”协商、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情况下,被辖区相关学区未经规范程序出租给第三方。第三方不仅支付租金至学区而非村集体,更在校内进行永久性未批先建工程。此举可能影响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收益权,并因该未批先建工程存在,给村集体日后收回土地增加后续收回工作难度。
从承包土地到期未交还,到学校土地未经规范程序出租,师庄村集体资产面临双重考验。终审判决的落地执行,是检验司法权威的关键;而学校土地处置的程序问题能否得到纠正,则关乎基层治理与集体资产监管的成效。我们期待相关部门依法推进判决落实,确保生效判决顺利落地,将土地真正归还村集体。同时,教育、自然资源、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应主动介入,全面核查学校土地未经规范程序出租及未经批准建设的具体情况,厘清责任,收回土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的合法产权与健康发展秩序,筑牢农村集体资产的保护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