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证监会召开2022年系统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从2021年看,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坚决查处了一批市场影响恶劣的大要案,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案”判决落地,“零容忍”震慑进一步彰显,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对于2022年稽查执法工作重心,证监会明确提出,要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日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了解到,证监会下一步将围绕完善基础法治建设、强化执法力度、健全投保体系三方面开展工作。
“零容忍”震慑
执法成效显著
2021年,证监会坚守监管主责主业,“零容忍”执法震慑进一步彰显,在健全法治、完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和加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稽查执法成效显著,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具体来看,在健全法治方面,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配套制度“立改废”工作基本完成,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等相继落地,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完成二读。
在完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方面,一方面,证监会牵头成立跨部委协调工作小组,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揭牌成立,进一步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审判基地专业化建设,各方共同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格局持续巩固。联合司法部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与最高法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另一方面,突出大要案查办并强化稽查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克服疫情困难,全年查办案件609件,迅速坚决查处了伪市值管理等一批市场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案件,全年处罚结案28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线索同比增长53%。
在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案”判决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追首恶”效应彰显,这是资本市场法治史上的一大标志性事件。
“新证券法确立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康美药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很好地起到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作用。”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过代表人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需要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持续加强法治供给
聚焦三大重点工作
2022年,证监会将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供给,持续改善市场生态。
首先,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完善基础法治建设。推动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配合做好公司法修改,扎实推进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推动修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等司法解释。按照科学、规范、易懂、管用的原则,系统梳理各领域监管法规,力求化繁为简,切实提升监管法规体系性和透明度。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任务。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功能对于完善期货市场建设、促进与现货市场共同发展、提升全球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监管部门将切实增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集中力量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大要案及恶意“逃废债”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责任一追到底,绝不手软。充分发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的平台作用,运用好最高检、公安部驻会体制优势,努力实现行刑高效衔接,推动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落地率。传递强化执法震慑,倡导惩恶扬善、扶优限劣的鲜明导向。
“强化行刑衔接,精准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和‘惩首恶’,增强执法威慑。”李有星表示,通过科学处理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衔接,能够达到证券监管的最好效果。既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制裁,也不能出现刑事制裁滥用,做到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的处理。
此外,监管部门将不断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认真总结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经验,扎实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推动证券违法罚没款优先用于民事赔偿机制尽快落地,丰富持股行权、纠纷调解、先行赔付、支持诉讼等机制实践,全面畅通投资者维权追偿渠道。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丰富了投资者保护渠道,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也震慑了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健对记者表示,建议稳步扩大该制度的覆盖领域,在惩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证券违法行为时采用。同时,在制度安排上,进一步明确投资者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行政处罚金、刑事罚金、承诺金等优先补偿投资者,畅通多元化赔偿渠道。(邢 萌)